鉴于高考招生咨询时家长和考生关注走读(校外住宿)问题较多,且学校在学生座谈和工作调研中也收集到不少相关诉求,现将我校学生走读(校外住宿)的政策统一答复如下。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,即可与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系,提出相关申请;其他年级学生可以随时跟辅导员联系提出申请。办理走读后,预缴的住宿费将按照未住的月份所占比例退费。
为了满足学生日益个性化的住宿需求,以及考虑到高年级学生复习考研、实习求职的需要,学校新修订的学生管理文件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中,涉及走读学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,特此说明。
1.本校学生(含大一新生)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,允许在校外住宿(含在自家或亲戚朋友家居住);家在常熟三环内或莫城街道、东南街道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校,有特殊情况可申请住校。非住校学生均视作走读学生。
2.走读生不需要参加体育晨跑,晨跑次数豁免。
3.走读生不住校,综合测评宿舍没有扣分项,评奖评优不涉及宿舍要求。
4.考虑到晚上的往返交通安全,走读生不必到校上晚自习。
5.未申请走读,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或多次夜不归宿的,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6.走读生可以购买电动自行车,但在校内使用时要遵守学校电动车管理规定。
7.2025年9月-2026年6月,学生每月都可以申请办理走读。2026年7月起,学校原则上每学期安排一次申请走读的集中办理。
8.走读生要把安全放在首位,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按照要求定期向家长和辅导员报告相关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