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2025年暑假将至,为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健康的假期,现就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家校协同筑牢安全防线。
一、学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
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我校学生从2025年7月7日起放假,下学期开学时间为:老生8月31日报到和注册,9月1日正式上课;新生9月7日报到。
二、全面强化安全教育,筑牢安全思想防线
各学院需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、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,面向全体学生集中开展全方位、多角度的假期安全教育,并重点强调以下内容:
1.行为规范: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强化安全意识,远离危险场所,避免单独前往陌生或偏僻区域;不参与打架斗殴、非法集会等活动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,维护公共秩序,度过充实愉快的假期。
2.心理健康:各学院需在假期排查学生心理及情绪变化,及时分析研判,加强对有心理困扰学生的跟踪管理,坚决防范因心理问题引发个人极端事件。教育引导学生遵循 “三关爱一求助” 原则:关爱自己、关爱同伴、关爱家人;遇心理困扰时,及时向老师或专业机构求助。同时,请家长配合学校关爱学生,确保其在愉快轻松的环境中度过假期。
3.交通安全:加强学生假期驾车乘车安全教育,引导学生学习乘车、旅游等安全知识,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及外出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、遵守交通规则。不乘坐 “黑” 车、无牌照等非正规运营车辆,不到 “偏、远、险、陡” 区域游玩,强化自身安全警觉意识。
4.消防安全:离校前检查宿舍电器,切断电源,消除火灾隐患;居家或外出时注意用火、用电、用气安全,熟悉逃生通道;严禁在禁烟禁火区域使用明火。
5.防溺水安全提醒:夏季为溺水高发期,需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。各学院要在假期前、中、后持续加强防溺水 “七不一会” 宣传教育(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,不熟悉水性者不擅自下水施救,不到河边、水库、池塘等戏水;学会基本自护、自救方法),强化家校联系,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,严防孩子溺水。
6.汛期安全:针对汛期安全风险,开展汛期安全教育,引导学生储备防汛减灾知识,密切关注防汛警示标志及极端天气预警信息,落实防范措施,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。
7.防诈骗安全: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,提升网络信息甄别与风险应对能力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,明辨是非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保护个人信息,牢记 “不听、不信、不转账”,警惕 “介绍工作”“创业加盟”“高额回报”“高薪兼职” 等陷阱及押金诈骗,保障财产安全;不轻信他人,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,警惕网络交友陷阱及网络赌博、网络暴力等。
8.饮食安全: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,鼓励引导学生到有卫生安全保障的食堂就餐,不随意在小摊点、小饭店及 “三无” 餐馆用餐,防止食物中毒或消化道疾病。引导学生树立并践行 “健康第一” 理念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
9.宿舍安全:放假前组织实地走访学生宿舍,排查安全隐患。引导学生落实 “人走断电”“关好门窗” 等规定,关闭不使用的电源、水源,离开时锁好门窗;严禁在宿舍酗酒和使用大功率电器,防范火灾。提醒学生妥善存放贵重物品,防止遗失或被盗。对于留校学生,需加强关怀管理,做到 “底数清、情况明”,教育其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按时归宿,配合学校假期管理。
10.文明离校安全:教育引导学生按学校假期安排按时离校,离开宿舍前做好卫生清扫、锁好门窗、切断电源等安全检查;离校前做好学生 “假期去向”登记,及时更新学生动向,确保其安全抵达目的地。
三、深化家校协同联动,共筑学生安全屏障
1.信息互通:各二级学院通过《致家长的一封信》、班级家长群、电话沟通等方式,及时将学校放假安排、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每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。
2.明确责任: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,关注学生安全动态,尤其是外出务工、旅行、社会实践等情况。
3.关注重点:对重点关注学生(如心理、学业、经济困难等),辅导员应主动与家长沟通,共同做好关心帮扶工作。
四、落实文明离校要求,确保离校有序安全
1.离校报备:学生离校前须向辅导员或指定负责人报备离校时间、去向、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信息。
2.宿舍检查:离校前彻底打扫宿舍卫生,切断所有电源、水源,关好门窗,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配合宿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。
3.文明离校:爱护公物,保持校园环境整洁;离校途中注意安全,保持通讯畅通。
五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,保障信息渠道畅通
1.加强值班值守:严格落实轮休制度,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确保联络畅通。
2.精准信息报送:如遇学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,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工作部及学校相关部门,并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。
3.加强留校管理: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关心和管理,建立台账,定期走访,确保其在校安全。
六、下学期开学前的有关工作
1.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新学期学生工作计划。
2.各学院请于2025年8月31日下午5:00和9月1日上午10:00前,将学院学生到校情况(含未到校学生人数、原因)报学生处综合科(表格见附件)。
3.做好提前返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关心其学习生活情况,及时掌握学生动态,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。
学生工作处
2025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