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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学院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复学返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日期:2025-04-03

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及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2025 年)》等文件精神,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,坚持系统治理,优化协作机制,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,进一步做好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、复学服务,为学生提供专业化与系统化的心理支持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工作机制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规范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、复学的评估与管理流程,保障学生心理健康与校园安全;建立科学、系统的评估体系,确保学生康复后顺利回归校园生活;提供个性化支持,降低心理问题复发风险,促进学生学业与心理的可持续发展。

二、适应范围

适应于因抑郁、焦虑、适应障碍等心理问题休学或复学的在校学生。

三、组织架构与职责

1.心理健康工作小组

组成:学生处负责人、心理健康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、辅导员(班主任)、院系分管领导。

职责:审核学生的休学/复学申请,组织专业评估;

制定个性化复学支持方案;

监督复学后的适应情况,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等。

2. 专业评估团队(外部协作)

组成: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生。

职责:提供医学诊断证明及康复评估意见。

四、复学评估流程

1. 学生申请

休学期满学生提交复学申请,说明康复情况和复学意愿,附家长知情同意书。

2. 医院诊断

前往学校共建单位(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-市精神卫生中心)进行心理诊断,由医院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及康复评估意见。

如学生提供了其他精神专科医院(三级)出具的心理健康评估报告及医疗证明书,无需再次前往学校共建单位评估诊断。

3.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

由心理健康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就学生社会功能、学业准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,提供相应的评估意见。

4. 学院审核

学院根据学生本人及家长陈述,结合医院诊断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意见等综合研判,明确支持措施。

五、复学后支持与追踪

在复学适应期(1—3月)内辅导员每周跟近,提供学业帮扶支持。高风险学生纳入学院特殊学生库。若出现复发征兆,启动心理危机干预流程,必要时建议再次休学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苏州工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