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及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2025 年)》等文件精神,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,坚持系统治理,优化协作机制,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,进一步做好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、复学服务,为学生提供专业化与系统化的心理支持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工作机制。
一、工作目标
规范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、复学的评估与管理流程,保障学生心理健康与校园安全;建立科学、系统的评估体系,确保学生康复后顺利回归校园生活;提供个性化支持,降低心理问题复发风险,促进学生学业与心理的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适应范围
适应于因抑郁、焦虑、适应障碍等心理问题休学或复学的在校学生。
三、组织架构与职责
1.心理健康工作小组
组成:学生处负责人、心理健康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、辅导员(班主任)、院系分管领导。
职责:审核学生的休学/复学申请,组织专业评估;
制定个性化复学支持方案;
监督复学后的适应情况,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等。
2. 专业评估团队(外部协作)
组成: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生。
职责:提供医学诊断证明及康复评估意见。
四、复学评估流程
1. 学生申请
休学期满学生提交复学申请,说明康复情况和复学意愿,附家长知情同意书。
2. 医院诊断
前往学校共建单位(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-市精神卫生中心)进行心理诊断,由医院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及康复评估意见。
如学生提供了其他精神专科医院(三级)出具的心理健康评估报告及医疗证明书,无需再次前往学校共建单位评估诊断。
3.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
由心理健康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就学生社会功能、学业准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,提供相应的评估意见。
4. 学院审核
学院根据学生本人及家长陈述,结合医院诊断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意见等综合研判,明确支持措施。
五、复学后支持与追踪
在复学适应期(1—3月)内辅导员每周跟近,提供学业帮扶支持。高风险学生纳入学院特殊学生库。若出现复发征兆,启动心理危机干预流程,必要时建议再次休学。
苏州工学院
2025年4月3日